| 从省建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传来喜讯:潍坊、东营等11个城市被省政府命名为第二批“省级园林城市”,邹平县获此殊荣。近几年,邹平围绕山、水做绿的文章,城市园林绿化取得可喜变化。现在,县城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园林绿化面积达到1162公顷,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分别达到34.2%、32.0%、9.24平方米。城市的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和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均为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及水质综合合格率等指标均达到或超过省级园林城市标准。
科学规划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邹平按照“东延、西拓、南跨、北进、中疏”和建设“现代化山水园林中等城市”的总体思路,对县城远景概念性规划进行了编制,新的规划形成了“一核、两轴、三环、七星”的景观布局。构筑了绿化总体规划布局结构:城市外围以山林绿化为主,结合防护林带环绕城市四周,形成城市外围绿化;城区绿化以黄山公园为主体,黛溪河为纽带,河滨绿地、城区各公园、广场、庭院绿化为辅,林荫路作补充,延伸外围山峰绿地,使青山进城,把绿化引入城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政府投入,社会参与,推动城市绿化建设进程。邹平县对城市绿化逐年加大投入,社会广泛参与,坚持多元投入机制,精心建设了一批园林精品工程,新增各类绿地约600公顷。一是以“路”带绿。主干道两侧疏林与草皮相映成趣,乔、灌、花、草配植错落有致,彩叶植物遍布其间,充分体现出大色块、大手笔、高档次的整体效果。二是以“房”促绿。建成了“花园式小区”的黛溪花园、世纪花园、阳光花园、建宇花园等50多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6.9%,改造旧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改造面积的25.5%。把广场、绿地、亭台、房屋、拱桥、喷泉等景观融为一体,体现生态城市风韵。三是开展单位附属绿地建设。全县已有“省级花园式单位”2个,市级以上“花园式单位”34个,全县花园式单位已占庭院绿化单位的37.3%。积极开展了庭院绿化、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墙面立体绿化和室内绿化等全民绿化活动,与拆墙透绿工程相结合,大量栽植风景树,花灌木,绿化家园、美化周围生活、工作环境。四是加强苗圃建设。为了满足城市自身发展和绿化用苗的需要,县生产绿地面积达到72 万平方米,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06%,每年培育优质苗木70余万株,盆花10万株。同时,加大了园林植物的引种、育种等科研工作的力度,提高城市绿化的品位。五是建设了一批高水平、高档次的广场、公园,黄山公园、黛溪湖公园、黄山广场、翠屏广场、体育广场和高速路口等绿地,切实提高了老城区绿化覆盖率,形成“点上成景,线上成荫,片上成林,城内成网”的绿化效果。城南新区的政务广场、市民公园等场所大气洒脱,人们身在其间,心旷神怡,大大提升了城市形象,成为市民游憩的好去处。经济开发区的万人广场、田径场、篮球场、门球场等,成为附近居民和企业职工集会、文娱演出、健身以及休闲娱乐的场所。六是每年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尽责率分别达到95%、92.5%、91.6%,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绿化建设的进程。
健全各项制度,使园林绿地管理有法可依。城市绿化“三分建、七分管”,重在长效管理。为切实做好县城园林绿化管理,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制度。先后制定了《邹平县县城绿化管理办法》、《邹平县城市绿化绿线管制制度和建设项目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邹平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邹平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