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邹平网2023-04-24 09:00:17作者:邹平融媒来源:邹平融媒
2023年4月29日,在邹平经开区新玛特广场由滨州市商务局、邹平开发区管委会、邹平市商务局、共青团邹平市委联合举办的“乐购在滨州·2023与您同行”邹平市首届汽车消费节暨“爱我经开区 共建幸福家园”第二届广场文化节即将开幕啦!
4月29日-5月8日
发放总额100万元
汽车消费补贴资金
无需领券、抢券,刷卡立减
外地人购车叠加享受交通补贴
名额有限 先到先得
具体详情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4月29日至5月8日期间在邹平市购买新乘用汽车(非营运车辆)的个人消费者,并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为2023年4月29日-5月31日)。
二、投放计划
2023年4月29日上午10:00,发放汽车消费券总计315张,共计100万元,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三、参与范围
在邹平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
四、补贴标准
(一)汽车消费券补贴
消费券分为两种: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和燃油汽车消费券。
1、对在邹平市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立减6000元(刷卡支付3.1万元使用);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立减4000元(刷卡支付2.1万元使用);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立减3000元(刷卡支付1.1万元使用)。
2、对在邹平市内购置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购置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车立减5000元(刷卡支付3万元使用);购置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车立减3000元(刷卡支付2万元使用);购置10万元以下的每辆车立减2000元(刷卡支付1万元使用)。
(二)外地客户购车优惠
凡邹平户籍以外的消费者(以身份证信息为准)到邹平购车,在抢到汽车消费券并开出发票的基础上,给予交通补贴:购买10万元以上汽车,给予2000元交通补贴,10万元(含)以下汽车,给予1000元交通补贴。
五、消费券核销方式
1.符合补贴标准(一)的消费者无需抢券,消费者到店使用卡号62开头的银联卡在邹平市内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银联POS机按照相应的满减政策刷卡支付即享,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2.符合补贴标准(二)的消费者,在抢到汽车消费券并开出发票的基础上,由各汽车销售企业汇总上报外地人购车补贴信息表(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购车发票(云闪付账号、身份证姓名需与购车发票姓名一致),材料审核无误后分批拨付。
3.严禁提现、售卖、套现,汽车消费券仅可用于购置新能源以及燃油乘用车(二手车除外),不得用于购买充值卡等虚拟商品,每辆汽车仅能使用一张汽车消费券,不得分次刷卡叠加使用。
六、汽车消费券补贴名额
七、参与活动企业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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