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九户镇道民村的张先生拿着专门定制的“为民解忧、优质服务”锦旗来到九户镇司法所,感谢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刘德生为自己要回了赔偿款。
据了解,张先生在9月24日上午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因其在明集镇某公司上班时,不慎出现意外导致右手中指挤压受伤,经鉴定为工伤10级伤残,前期双方达成协议,赔付张先生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共计6万元整,但协议签订后,张先生虽多次催要,公司一直未赔付到位。
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刘德生详细了解案情以后,多次与该公司进行沟通协调,公司负责人以公司经营状况差、效益不好为由拒不支付赔偿。刘德生向公司负责人讲述《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条款,让负责人清楚,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特别是工伤赔偿都是错误的,将严重影响企业信用。最终该公司分两次把赔偿金赔付到位,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